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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開,本次四中全會首次專題討論依法治國問題,同時將回顧總結過去一年反腐倡廉工作。專家預期,十八屆四中全會或將在依法反腐上取得進展,成為反腐從治標到治本的節點。(10月21日中國共產黨新聞網)
  記得有一位哲人曾形象地作過一個比喻:“權力像座橋,橋下是座牢,官員悠悠橋上過,歪心邪步容易掉進牢;而安全過橋的秘訣是:慎行、慎微、慎權、慎獨。”這真可謂“大道至簡,誠哉斯言”。在筆者看來,慎行、慎微、慎權、慎獨,歸結為一句話就是,依法行政。“奉法者強,則國強;奉法者弱,則國弱。”依法行政的本質就是依法治官、治權,約束行政權力的行使。依法治官、治權,既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,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。
 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指出,“要善於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,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,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制度建設,讓法律制度剛性運行”。這不僅鮮明地指出了我國法治化反腐的方向,也表明國:無法不治,民無法不立。我國正致力於建設法治國家,法律面前沒有特殊公民,黨內沒有特殊黨員,無論什麼人,無論其職務高低、權力大小,都沒有超越黨紀國法的特權。
  報道稱,據統計,在十八大以後的21個月里,光省部級幹部,就有近50人落馬,每兩個月,落馬5人。在某些省份,省委常委有近一半被查。“這樣的力度,在改革開放以來還未曾有過。”研究反腐敗多年的專家《求是》雜誌研究員黃葦町表示。在他看來。中國的反腐敗,正在不斷打破“禁區”和“慣例”,強力反腐已經成為本屆黨中央的一張“名片”。
  其實,此舉正是依法治官、治權的最好例證和見證,讓我們從中看到:作為黨的幹部,倘若視黨紀國法而不顧,游離於黨紀國法約束之外,把個人凌駕於黨紀國法之上,甚至發展到與黨和人民離心離德而違法違紀,不僅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損失,最終自己也會被黨所拋棄,接受人民和歷史的審判,留下終身悔恨和千古罵名。
  也正因如此,不少專家認為,在拍蒼蠅打老虎,讓官員“不敢腐”的同時,只有建立令官員從“不敢腐”到“不能腐”“不願腐”的制約監督機制,才能讓反腐抓鐵有痕、玉汝於成。這正像習近平總書記常說的“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”。所以,如何讓“反腐”從治標到治本,讓制度反腐邁出關鍵一步,真正把權力關進“籠子”,正是外界對本次全會的重要預期之一。
  筆者感到,法治維繫著人民的尊嚴和幸福,依法治國就是為了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、更有尊嚴。如果任腐敗橫行,“政權的性質就可能改變,就會人亡政息”,人民的尊嚴和幸福就會成為泡影。因此,正在召開的四中全會,研究部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,繪就法治中國的“線路圖”。而法治反腐和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機制,無疑是其中的關鍵議題。這意味著依法治官、治權,不留“法外之地”,必然成為中國特色的法治化反腐新路徑,使得民心、順民意的反腐鬥爭在法治的護佑下走得更長、走得更遠、走得更好。
  文/林偉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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